當上司委屈自己時,,當上司犯錯誤時,要敢于對上司說“不”,,但更要善于說“不”,。最近,,一封在網上廣為流傳的“外企秘書向頂頭上司‘發(fā)飆’”的電子郵件,引申出了對上司說“不”的膽略與謀略,。 事情的緣由如下:2006年4月7日晚上,,EMC(全球網絡信息存儲領導廠商之一,總部設在美國)中國區(qū)總裁回辦公室取東西,,到門口才發(fā)現自己沒帶鑰匙,,而此時他的秘書已經下班。氣呼呼的他在第二天凌晨1:30給秘書發(fā)了一封措辭嚴厲的“譴責信”,,這封信就成了后來一系列轉發(fā)郵件的最初文本,。 信的全文如下:瑞貝卡,這個禮拜二我剛告訴你,,想東西,、做事情不要想當然,今天晚上你就把我鎖在門外,,我要的東西都還在辦公室里,。問題就在于你以為我隨身帶了鑰匙。從現在起,,無論是午餐時段還是晚上下班后,,你要跟你服務的每一名經理都確認無事后才能離開辦公室,明白了嗎? 這位總裁并不只把這封信發(fā)給了秘書一人,,還同時抄送給了公司的4位同事,。 兩天后,秘書用中文給總裁回信,,措辭之嚴厲,絲毫不遜來信,。在這封“發(fā)飆”信中,,她聲明了6點意見,大意為:鎖門是為了安全,;總裁有鑰匙忘帶是自己不對,,不要把自己的錯誤轉移到別人的身上;中午和晚上下班后是私人時間,,總裁無權干涉,;雖是上下級關系,但請總裁說話注意語氣,。 秘書把這封信連同總裁的原信抄送給了EMC中國區(qū)的所有員工,,包括北京、成都,、上海,、廣州等地。正是瑞貝卡的這次大規(guī)模抄送,,直接導致了這封信在兩個多星期的時間內被無數次轉發(fā),。 在這場女秘書“PK”總裁的事件中,EMC中國區(qū)總裁形象受損,,女秘書瑞貝卡雖然在網上贏得了“最牛的女秘書”的稱號,,卻丟了工作,而且新工作不好找,。這真是一場“雙輸”的游戲,。 在這起事件中,誰對誰錯并不重要,,因為我們并不知道還有多少“前因”和“積怨”,,才導致這場“后果”。重要的是,,處于弱勢的下級,,當既需要對上司說“不”,又要尋求一個好的結局時,,如何“魚和熊掌兼得”,?下面幾則典故也許能給我們一些啟示。 劉備屯兵新野時,因為糧食短缺,,于是下令禁止釀酒,,但凡家里有釀酒器具者也要受到處罰,一個謀士覺得這項政策太嚴厲,。一次,,劉備與謀士在郊外散步,看見一男一女兩人走過來,。謀士對劉備說,,他們二人行淫亂之事,請把他們治罪,。劉備問:“你有什么證據說他們倆行淫亂之事,?”謀士回答:“因為他們倆有行淫亂之事的‘工具’啊,!”劉備明白了謀士的意思,,于是放寬了處罰。謀士巧妙地對劉備的政策說了“不”字,。 齊國的重刑是砍腳,,齊國賢相晏嬰想說服齊侯改變這項政策。晏嬰家里很窮,,齊侯特地為他造了一棟房子,,可是晏嬰只住了3天就搬回原居。齊侯不理解,,追問晏嬰,。晏嬰說以前很窮,所以很注意市價,,住在靠近市場的老房子有助于了解市價,。齊侯問現在的市價如何,晏嬰回答:“現在鞋子便宜,,易肢貴,。”砍腳后沒人穿鞋,,鞋子當然便宜,。齊侯很快就知道自己錯了。 歷史上冒死說“不”的典故數不勝數,,但基本上沒有好結果,,只有唐朝魏征是個例外,經常死諫,。但魏征的死諫有個很重要的前提條件:唐太宗李世民是一代明君,。否則,,魏征早死過八百回了。即使英明如唐太宗,,魏征死后,,太宗在小人的唆使下,還是掘了魏征的墳,。 外企秘書向頂頭上司”發(fā)飆”這件事,,往小里說屬于“辦公室政治”的范疇,往大里說是“管理上司”的難題,。 上司并非永遠都對,,但對上司說“不”卻大有學問。 對上司說“不”的第一定律是:損害上司“面子”的事永遠都不對,。 在對上司說“不”時,即使自己“理直氣壯”,,也要以“不損害領導的面子”為第一原則,。領導需要威嚴,當眾指責領導的過錯,,讓領導沒有面子,,下不了臺,再好的意見也可能不被接受,。女秘書固然有給上司發(fā)郵件“辯解”,、“抗爭”的理由,但把郵件同時發(fā)給EMC中國區(qū)的所有員工,,就有可能把上司置于顏面掃地的尷尬境地,,女秘書本來是“占理”的一方,最后反而沒理了,。其實,,看了上司發(fā)的那封郵件,是非已有公斷,,女秘書還這樣回應,,也許只有一個理由,那就是早就不想干了,。 對上司說“不”的第二定律是:永遠不要在上司情緒化的時候對上司說“不”,。 對上司說“不”,一定要在上司情緒好的時候說,。上司的工作無疑會受到情緒的干擾,,上司情緒好時,簽字,、審批通常比較順利,;上司情緒不佳,,往往會“雞蛋里挑骨頭”。很多下級在進上司辦公室之前往往要問秘書:“老板心情如何,?”如果老板心情不佳,,扭頭就走。在女秘書“發(fā)飆”總裁這個事件中,,總裁似乎處于情緒化狀態(tài),,否則,就不會“小題大做”,,也不會在凌晨1:30分給女秘書發(fā)郵件,,而且抄送給公司的其他同事。 對上司說“不”的第三定律是:最好不要在公開場合對上司說“不”,。 公開場合,,上司不僅要考慮說話的對錯,還要考慮影響力,。因此,,公開場合的話往往是“說出去的話,潑出去的水”,,錯了也是對的,。同時,在公開場合,,上司會更多地考慮全局問題,,為了全局或許不惜“犧牲”個別人。因此,,在公開場合說“不”,,本來可以個案處理的問題,可能很容易被拒絕,。 對上司說“不”的第四定律是:永遠不要在上司準備“殺一儆百”的時候說“不”,。 前不久,我在召開一次銷售會議時,,發(fā)現普遍存在管理松懈現象,,正準備“殺雞給猴看”或“殺猴給雞看”時,一個不識時務的經理公開頂撞,,結果被當場撤職,。在中國式管理中,上司為了解決積重難返的問題,,經常采取“矯枉過正”的措施,,此時,肯定有部分人有委屈,。此時,,如果對上司說“不”,,很容易被視為“找茬兒”。 對上司說“不”的第五定律是:最好不直接說出“不”字,。 直接否定上司,,很容易讓上司產生“防衛(wèi)心理”。通過“曲線救國”的方式,,旁敲側擊,,讓領導自己覺悟,比直接說“不”的效果要好,。謀士說服劉備,、晏嬰說服齊侯,采取的就是這種方式,。 (編輯:小 彤 [email protected]) 更多資訊請關注銷售與市場微信公眾號,。 ![]() 責任編輯: 趙艷麗 責任校對: 肖亞超 審核:徐昊晨 免責聲明:本網部分文章來源于第三方平臺,不代表本網觀點,,如有侵權請聯(lián)系我們刪除,! |
銷售與市場官方網站
( 豫ICP備19000188號-5 )
GMT+8, 2025-4-21 02:46 , Processed in 0.055347 second(s), 20 queries .
Powered by 銷售與市場網 河南銷售與市場雜志社有限公司
© 1994-2021 sysyfmy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