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代理商會消失”這種說法又出現了,。之所以說是又出現了,是因為每隔一段時間,,就會出現一次,。 “代理商無用論”,已經喊了 100多年了,。100 多年前,,美國人就這樣說。50 多年前,,日本人也這樣說,。中國一直有人這樣說,每到轉型關口,,代理商都是一個梗,。B2B 出現后,再次有人這樣說,。 每一次這樣說,,都有不同的理由,但每次又都站不住腳,。不過,,每提一次,代理商就變化一次,。靜態(tài)看,,傳統(tǒng)的確實消失了;動態(tài)看,,代理商又活過來了,。 這一次,是挾互聯網,、挾 B2B 之威,。 B2C 已經繞過代理商了,B2B 將會再次繞過代理商,�,;ヂ摼W總會有一個革命對象,每次都會瞄準代理商,。歷史已經無數次證明“代理商無用論”是偏見,,但偏見會一直存在。 為什么有偏見?因為代理商效率低,,因為代理商是中間商,,中間商是不必要的環(huán)節(jié)。 代理商確實效率低,,比如配送,,但那是因為沒有社會公共平臺,不得已而為之,。配送本來就不是代理商的核心功能,。 代理商是多余環(huán)節(jié)?除了二批,,中國以縣為基本單元的代理商已經很難再壓縮。 B2B 做成了,,照樣是個代理商,。不要以為阿里、京東參與了 B2B,,就以為有錢一定能做成,。 據說,每一個互聯網創(chuàng)業(yè)者都會被問一個問題:“如果阿里,、京東,、騰訊也做這個項目,會怎么樣,?”后來有人說,,這根本就不是一個問題。因為阿里除了圍繞 B2C 的生態(tài)項目,,其他項目幾乎無一成功,。倒是 F 輪投資基本都成功了。因為能熬到 F 輪的項目,,只要肯砸大錢,,成功幾乎是必然的。 渠道當然會變,。未來的渠道結構,,大致是三大平臺:配送平臺、訂單平臺(數據平臺)和推廣平臺,。 配送并非代理商的核心功能,。在美國,配送早已第三方化,。所以,,B2B 出現后,配送從代理商剝離并不新鮮。 B2B 平臺最核心的是訂單平臺,,代理商并不怕,。首先,很多代理商近幾年本來就在做 SaaS,;其次,,訂單的結果是推廣的結果,不是平臺的結果,。 渠道最核心的功能是推廣,,比如新品推廣,其他功能的剝離,,都不足以影響代理商的存在,。甚至可以說,當代理商的非核心功能剝離后,,他們會更加聚焦核心功能,,從而更加難以替代。 所以,,B2B 只是替代了代理商的非核心功能,,不足以顛覆代理商。 有人可能會說,,B2B 有大數據,,做推廣比代理商更有優(yōu)勢。 廠家可能提出過“廠商是一家”,,B2B 不會這么說,。馬云的夢想是“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”,但平臺注定讓他的夢想無法實現,。這與馬云無關,,只與平臺的特性有關。 “廠商是一家”,,說的是廠商是命運共同體,。B2C 已經證明:如果所有廠家進駐平臺,平臺可以俯視一切廠家,,一切都是交易關系,。 過去,有些廠家也很強勢,,但還沒有像平臺那么強勢,。如果平臺成為所有廠家的代理商時,平臺就不再是強勢,,而是主宰的問題,。 平臺固然有大數據,,但大數據不應該掌握在平臺手中,當平臺與廠家是博弈關系時,,大數據首先不是用來服務廠家,,而是用來與廠家博弈的。 當然,,有大數據未必一定就有優(yōu)勢,,就像過去市場洞察比市場調查更有效一樣。 過去,,代理商為了推廣新品,,可以在幾年時間的周期內協作,平臺根本不可能做到這一點,。渠道推廣,,人際關系非常重要。這一點,,平臺同樣難以替代,。 那么,代理商怎么轉型,?大方向一定不要錯。 有人認為要轉型做配送商,,有人認為要轉型做零售商,,有人認為要轉型做服務商。這些都不是普遍的轉型方向,。當然,,什么樣的路都有人走得通,但一定要分清個案與普遍現象,。 普遍性的轉型,,就是圍繞代理商的核心功能,做到平臺無可替代,。然后,,獲得與平臺協作的資格。 基于三大平臺的協同,,這才是未來 B2B 的基本結構,。 更多資訊請關注銷售與市場微信公眾號。 責任編輯: 趙艷麗 責任校對: 肖亞超 審核:徐昊晨 免責聲明:本網部分文章來源于第三方平臺,,不代表本網觀點,,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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