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善監(jiān)管體制,,加強食品安全監(jiān)管能力,,做到“執(zhí)法必嚴” 及時有效地嚴懲食品違法犯罪行為,,做到“違法必究” 一方面,,加重食品違法者的違法成本。行政處罰方面,,提高食品安全違法的罰款數(shù)額,,使其得不償失;刑事處罰方面,,在構成犯罪的情況下,,判處自由刑甚或生命刑的同時,重視罰金刑和沒收財產刑的適用,,使其獲利的目的徹底落空,,消除其犯罪動機,真正起到懲戒,、教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人的作用,。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對生產,、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及生產,、銷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罪做了重大修改,即是對食品安全事件的刑法回應,,加大了對食品犯罪行為的懲罰力度,,對食品安全相關責任人的形成心理威懾,使其不敢輕易以身試法,,以達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目的,。 更多資訊請關注銷售與市場微信公眾號,。 責任編輯: 趙艷麗 責任校對: 肖亞超 審核:徐昊晨 免責聲明:本網(wǎng)部分文章來源于第三方平臺,,不代表本網(wǎng)觀點,如有侵權請聯(lián)系我們刪除,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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