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理規(guī)章設計好之后,,所有的權利都寫在紙面上,,都是固化下來的,,還必須進一步通過母公司派出的董事,、監(jiān)事、和高管人員把它激活,,這就要求董監(jiān)高必須嚴格履行出資人的意圖,。這些人員下到子公司以后,跟子公司高管層打成一片。
在這里要特別建議,,有很多子公司的高管層其實是劃撥的,,或者如果是并購的子公司,其高管層本身沒有歸屬,,只是在子公司里是高管層,,這是絕對不應該的,。實際上,,所有子公司高管層,理論上副總以上,,乃至最高到老總和執(zhí)行老總及以上,,直至董事監(jiān)事,都應該是不同股東派來的,。極少數(shù)的是社會招聘,。社會招聘的應不應該有?這個可以有,,但除非公司制度非常健全了,,內控非常有效了,才能社會招聘的,,一般都是把我們久經考驗的干部派下去,。
比如說浙江的一家集團就有問題,它下面有個子公司A,,A的董事長,、總經理,還有很多高管,,根本不是集團委任,,就是自然董事長、總經理,。這就很好笑,,集團一開始就是浙江經建投的,后來升了級,。理論上子公司高管層,,哪怕就是在這個子公司里土生土長的,集團也要把他任命成自己的產權代表,,要在子公司建立起一個面向母公司的產權管理部,,以及向集團董事會雙重匯報的雙線管理制度。不能讓子公司僅對母公司履行一個一般意義上的匯報義務,,有時候碰上上市公司,,它還不履行匯報義務。但是,,母公司把子公司設成自己的產權代表以后,,子公司就有一個雙重身份,,就有一個匯報義務在那里。
所以治理體系的運作,,第一就是用人把各種權利激活,,第二是形成四級分類決策機制:有哪些事是在子公司里要決掉;哪些事是子公司審訂和提出初步建議,,必須到母公司經理班子來決策,;哪些事是必須上到母公司黨組會或黨政聯(lián)席會來決策;還有哪些事是集團黨政聯(lián)席會都定不了,,必須上到國資委來決策,。但是,一定也要記得,,盡可能不會要上報到國資委決策,,能夠在集團黨政聯(lián)席會消化掉的就消化掉。有時候一旦上到集團層面,,非要報到國資委的,,要再拿下去到子公司決策,不要送上來,。集團派去的一些人,,作為子公司決策委員會的委員,在子公司層面就要決掉,。因為一旦很多事上到集團這個層面,,有些事可能就得報給國資委,會比較麻煩,。
所以,,設計一個投控型企業(yè)的決策體系,可沒那么簡單,。但是也要知道,,獨裁為公,有些事之所以放到子公司,,不是為了瞞著國資委干壞事,,而是為了提高集團經營效率。雖然有些地方的國資委還算是開放的,,但總的而言只要是國資委,,行政效率普遍不是很高。過去企業(yè)分屬各個部委管,,現(xiàn)在是九龍治水,,變一龍獨治,怎么應付得來?考核局,,績效局,,改革局等等涵蓋這么多的經濟范疇,產業(yè)部門,,思考得清楚才怪,。更可笑的是,國資委的很多具體的科員,,是那種企業(yè)里淘汰,,或企業(yè)里不要,去考公務員考上去的,,這能讓人放心嗎,?
話說回來,,決策體系的打造,,是投控型企業(yè)的頭等大事。我們公司在安徽有一個客戶,,這家集團的投資牛到什么程度呢,?在它們母公司董事會層面,任何一個投資,,劃分分為A,、B、C三類,,大的,,中的,小的,。A類投資,,如果董事們同意了,董事們也要跟投20萬,。投資項目如果效益非常好,,董事們的分紅,則要比正�,;貓蠓旨t減去一個數(shù)字,,不能公司回報多少個點,然后事也匯報多少點,,這樣會被上面以為是搭順風車,,非法經商,職務兼任,。就是活,,如果回報非常好,董事的回報只能是一般;如果回報是銀行利息,,董事要比銀行利息低,。
自從做出這么一個決策連坐體系以來,這家集團就再也沒做過錯誤決策,。過去董事們決策很輕率,,就說張總你有沒有信心。你有,,好,,我信賴你,這個很好笑,,像過家家一樣�,,F(xiàn)在不這么干了,現(xiàn)在這個決策機制太牛了,。最差最差的C類決策也要掛十萬,,董事們每天懸著。因為有很多是借款給董事們,,當然對他們的津貼也比較高,,津貼工資也比較高,但是是任期審計完了才發(fā)放,,提前借給若干項目,。這樣一來,董事們在做決策的時候就會非常非常慎重,,這種設計非常給力,,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管理手法。